关于成立天津稀有金属交易市场监督管理委员会的通知
天津稀有金属交易市场    2008年08月26日 16:08:39

天津稀有金属交易市场公告

CRME(08082601)

 

各交易商:
 

为加强天津稀有金属交易市场管理,维护市场交易秩序,规范市场交易行为,保护交易市场、交易商的合法权益,切实加强市场监管,防范和化解风险,经天津市商务委员会、天津港保税区管理委员会批准,决定成立天津稀有金属交易市场监督管理委员会。

监督管理委员会的主要职责和任务是,根据国家有关法律、法规以及天津稀有金属交易市场《交易规则》、《市场交易监督管理办法》,加大对市场交易的监管力度,在结合市场实际情况、借鉴其他市场经验的基础上,建立高效率、高标准的监督管理体系,对天津稀有金属交易市场的经营活动进行监督管理和业务指导,维护市场秩序,查处违规行为,保护交易商利益;防范和化解风险;促进市场稳健经营与业务的健康发展。

监督管理委员会主任、副主任分别由天津保税区管理委员会、天津市商务委员会等主管部门领导担任。

有关天津稀有金属交易市场监督管理委员会管理办法,参见交易规则—— 《市场监督管理办法》

 

 

天津稀有金属交易市场
二〇〇八年八月二十六日

 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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